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陕教发办〔2018〕8号)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4号,以下简称《规定》),规范教育统计行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切实做好2018年度学院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数据统计工作,学院于2018年9月28日在行政楼三楼东会议室,组织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教育统计工作管理员共30余人专题学习《教育统计管理规定》,开展教育统计数据自查自纠与部署2018年度教育年报统计工作会,学院副院长张琴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质控办主任白娟娟主持。
本次会议主要由四项议程组成。首先,张琴副院长传达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陕教发办〔2018〕8号)及学院《关于成立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育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陕机电职院发〔2018〕234号)等文件精神,对本次教育统计工作进行了总体说明。
第二项议程由质控办白娟娟主任带领学习、解读教育部第44号令《教育统计管理规定》。她分别从《规定》发布的背景和意义、《规定》的法律及政策依据、《规定》的主要内容、《规定》的新要求新变化以及如何贯彻落实《规定》等五个方面对《教育统计管理规定》进行了解读,同时号召大家要认真领会学习文件精神,积极落实相关政策法规。
第三项议程由质控办田川老师结合《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结合学院情况,分别对前三年数据自查自纠工作及2018年学院教育年报统计工作进行了介绍汇报。
最后,张琴副院长结合教育统计管理规定及我院实际情况,针对本次教育统计工作提出了三点希望和要求:第一,认真学习,依法统计。一是要认真组织学习《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提高政治站位。二是要全面学习统计报表的相关指标含义、填报方法和注意事项,统计人员要做“有心人”和“明白人”。第二,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从各方面保证统计工作的有序开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第三、靠前安排,提高效率。本次统计工作内容细、变化多、要求严、时间紧,因此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群策群力、抓紧安排,部门上下要合理做好分工和统筹工作,细致工作,科学填报。
本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院2018年教育统计年报工作顺利启动,我们要借本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为契机,巩固基础、发挥特色、追赶超越,为实现我院“质量合格、省内知名、特色鲜明”的建设目标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