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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开学暨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8-24  浏览次数:

各市教育局、教育督导机构,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教育督导机构,省属高等院校、厅属各中等职业学校,石油普教管理中心:

为确保2017年秋季开学顺利,持续推进年度教育领域重点工作,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48号)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省开展2017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和范围

2017年8月23日至9月6日。督导检查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其中,重点抽查寄宿制学校、乡村学校和教学点。

二、督导检查重点内容

督导检查主要突出6项工作:一是学校、幼儿园秋季开学条件保障情况;二是校舍安全管理情况;三是食品饮水安全与卫生防疫管理情况;四是校车安全管理情况;五是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情况;六是教育扶贫工作落实情况。

三、督导检查方式

采取学校、幼儿园自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机构全面排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机构重点督查,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领导带队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省级重点督导检查各市(区)和省属高等院校、各中等专业学校,抽查县域内的各类学校、幼儿园。

四、督导工作安排

(一)全面自查。各县(市、区)8月28日前开展自查,自查工作原则上覆盖到所有学校、幼儿园。县级教育行政和督导部门领导干部要带队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受灾学校、基础薄弱学校、农村偏远学校、农民工子弟学校,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困难,指导学校、幼儿园全面梳理排查各项开学条件保障情况,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及时解决。省属高等院校和厅属各中等专业学校对照督导检查内容,自查本校落实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于9月4日前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二)市级督查。8月31日前,各市(区)对所属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形成市级自查报告,并于 9月4日前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三)省级重点抽查。9月1日至6日,在各市(区、县)自查督查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对各市进行重点抽查。每个市至少抽查2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至少抽查6所学校(其中农村学校不少于2所);省属高校和各中等专业学校至少抽查10所学校。

(四)国家督导检查。9月4日至9月15日,国家督导检查组将对陕西进行随机抽查,督导组随机抽取1—2个地级市,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地督导。到各市督导学校不少于4所,督导学校涵盖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小学、幼儿园不同学段。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区)及省属高等院校、各中等专业学校要高度重视,全面做好自查和督查工作。相关文件、数据、资料要认真审核,准备齐全,以便实地督导检查时核实有关信息。

(二)各市、县(区)及高等院校、各中等专业学校在进行自查督导时应注意工作实效,深入基层,掌握真实情况,既认真总结经验,又客观分析问题。切忌搞形式和走过场。

(三)督导检查期间,各级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党风廉政有关要求。轻车简从,不得层层陪同,不得安排宴请,不得安排与检查工作无关的一切活动,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给基层增加负担。

联 系 人:罗 东 电 话:029—88668860

电子邮箱:sxdds@126.com

附件:2017年陕西省秋季开学暨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

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

2017年8月23日

附件

2017年陕西省秋季开学暨年度重点工作

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

一、开学条件保障

1. 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

2. 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3. 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三科统编教材是否按照中央要求,在所有地区起始年级实现全覆盖使用。义务教育小学一年级科学教材是否按教学用书要求在所有学校都开设课程。小学书法作为必修课程,是否都已开课。教材和教辅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教材选用工作是否符合《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是否在开课前将教材发放到学生手中。教辅材料的选用是否符合《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4. 实验室及实习、实训保障情况。高校实验室、实习场所及其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职业院校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情况以及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条件是否满足教学计划需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双师型”教师是否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5. 后勤保障情况。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饮食、住宿、水电暖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6. 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是否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落实资金,是否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市级政府是否落实高职生均拨款制度,是否采取措施保障今年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12000元。

7. 开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是否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做到上墙、入屏,并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范主题教育活动。高校是否做好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

二、校舍安全管理

8. 校舍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消除所有D级危房。是否建立高校危旧房屋排查整治台账,对D级危房是否及时封存并落实拆除措施。

三、食品饮水安全与卫生防疫管理

9. 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堂就餐环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

四、校车安全管理

10. 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省级校车服务方案,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

11. 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是否针对不同季节交通安全特点,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

五、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12. 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寄宿制校园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13. 重点领域治理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切实加强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宣传教育。是否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维持好高峰时段学生上下楼秩序。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进行电器火灾综合治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

14. 高校校园安全稳定情况。是否落实反恐怖工作责任制要求,强化反恐防范知识宣传教育,全面清缴恐怖音视频,完善反恐防范工作预案,强化应急处突工作准备,加强网络安全和舆情引导,确保高校安全稳定。是否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构建由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组成的三级联动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实验室全生产周期安全运行机制,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开展实验室重大危险源专项定期检查,开展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制度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5. 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情况。各地各校是否制定健全舆情信息分析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排查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责任制,是否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是否经常性对师生开展法治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和反邪教警示教育。

16. 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情况。是否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是否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否制定完善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17. 校园周边综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警校联动机制是否建立,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是否健全,校园周边警务室民警是否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是否经常协调有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和重点隐患进行专项排查整改,非法出版物、网吧、娱乐场所、危险玩具销售整治,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18. 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情况。是否利用开学初对中小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是否突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教育重点,是否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六、教育扶贫工作

19. 建立教育扶贫工作机制情况 ;《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落实情况;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贫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落实情况;贫困地区提升教育质量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农村学校(教学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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